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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实施一年 我市酒驾现象锐减——酒驾年环比下降68.01%的背后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del_user_4407     时间:2012-06-19 08:36:00    「我要投稿

  近日,笔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自去年5月1日起实施“醉驾入刑”以来,我市查处酒后驾驶达1266起,其中饮酒驾驶1206起,醉酒驾驶60起。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的酒后驾驶达到3958起,其中饮酒驾驶3611起、醉酒驾驶347起相比,酒驾情况下降68.01%。

  喜:交通事故下降酒风更文明

  在几年前,许多江城市民对酒宴很痴迷,对“劝酒”也相当执着,然而如今,在我市许多大酒店里都张贴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标语,在酒桌上谁说一句“我今天开车,不太方便喝酒”,往往就能谢绝劝酒、缠酒。

  酒风日渐文明,离不开交警部门严查酒驾,不断宣传酒驾危害。据介绍,醉驾入刑一年来,交警部门坚持对酒后驾驶行为“零容忍”,全市共开展50余次专项行动,出动警力3500余人次,有了酒驾同比下降近七成的巨大变化。特别是“醉驾入刑”被列入法律法规,着实对酒驾者的行为和心理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因涉酒引起的事故在“醉驾入刑”后,年环比下降了2个多百分点。

  忧:心存侥幸心理铤而走险酿悲剧

  在采访中,笔者发现,虽然近年来酒驾在我市有所缓解,但是仍然有一些市民“顶风作案”,据了解,我市查处的醉酒驾驶的驾驶者中,男性、中青年以及摩托车司机成了醉驾人群的主体。

  业内人士表示,驾驶者麻痹大意、心存侥幸是酒后驾车的主要原因。他们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即使喝了酒也不会这么碰巧被交警发现。

  其次,驾驶者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部分驾驶员对法律法规缺乏了解,不清楚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认为只要酒后驾车不发生交通事故,就不必大惊小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司机侥幸心理的滋长,造成醉酒驾车的恶习难以消除。

  相关办案交警表示,从“整治酒驾”行动开始以来,看到了许多市民被测出饮酒超标后,一脸的无奈、迷茫、后悔,当然还有部分市民拒检。酒后驾驶百害无一利,人人皆知,但是还是有人铤而走险,去触犯法律的“红线”。等到“出事”之后就后悔莫及了。

  盼:坚持多方联动形成综合治理机制

  如何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业内人士表示,除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约束外,还应从社会各个方面来解决醉酒驾车这一问题。

  首先,要规范驾驶人员培训、考试制度,严把安全教育关。驾校要强化驾驶人员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通过对交通法律法规、车辆操作技术的系统学习,培养安全意识和良好的驾驶素养,提高对酒驾的危害性认识。

  其次,要持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要加大对汽车司机、摩托车驾驶员酒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在歌厅、饭店、酒楼等场所进行重点宣传,还要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醉酒驾驶的危害后果。

  再者,要加大整治力度,查得严、判得严。近期,在我市农村道路、城乡接合部延伸农村地带,酒驾摩托车常见多发,交警部门将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作为整治重点,着力解决农村地区酒驾突出问题。同时,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对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联动机制,提高办理这类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形成打击危险驾驶犯罪的高压态势。

  编者注:如何防止“醉驾现象”,读者有什么看法?欢迎您来稿发表看法或通过江山新闻网《江郎山论坛》参加评论,我们将在下一期版面进行选登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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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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