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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夫妻结婚离婚须慎重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del_user_4407     时间:2012-02-20 11:01:30    「我要投稿

  近日,笔者从江山法院了解到,该院今年1月1日到2月15日以来,共受理离婚纠纷案件76件,双方当事人都是“80后”的为12件,其中一方当事人为“80后”的为12件,均占15.8%。仅一个多月,一个小城市就有这么多“80后”离婚案件,这让同是80后的笔者深思。如何把握好人生中至关重要的婚姻大事,以下案例或许值得我们反思。

  她有精神病我要离婚

  小军和小丽是一对80后小夫妻,两人于2006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7年登记结婚,2008年生育一女。小丽曾因学习压力过大,曾于2003年到医院接受精神治疗,2011年,又因病就医。据小军说,两人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双方性格不合,常发生争吵,夫妻关系极不融洽。遂起诉至江山法院要求判决双方离婚。而小丽的父亲辩称二人是相恋一年才结婚的,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小丽并无精神病,只是因为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导致精神压力较大,去医院治疗一个月后就康复出院了,并不存在反复犯病。双方在法庭在你来我往,争的不可开交,昔日的亲密爱人变成针锋相对的仇人。

  法院认为,双方系自由恋爱后结婚的,婚姻基础较好,婚后多年并生育一女,应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小丽因患精神疾病需要治疗,小军提出离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小孩的成长,更不利于小丽的治疗。为了整个家庭的稳定及小孩健康的成长环境,法院判决驳回小军的诉讼请求。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扶助、和睦共处、相伴一生。当一方由疾病时,另一方应尽到照顾扶养义务,而非用离婚来解决。离了婚,对自己的伤害是一方面,对无辜孩子的伤害是一辈子的阴影。

  遭遇家庭暴力我要离婚

  小志和小芳两人都是25-26岁的年轻人,两人在2008年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同年12月,两人生育一女,并登记结婚。由于恋爱时间较短,缺乏了解,双方婚后经常发生争吵。据小芳说,她曾因夫妻两人吵架被公公打过,于是她搬到娘家居住,两岁的女儿留给小志照顾。为女儿归谁抚养的问题,两人吵了很多次,且将双方的亲朋牵扯进来,甚至还有肢体冲突。双方都对对方彻底失望,经过长时间调解,两人还是决定离婚,女儿归父亲小志抚养,并一次性补偿小芳一定的赔偿款。

  且不说两人都被打上了“离婚”的标签,恐怕孩子永远也忘不了爸爸妈妈在自己面前厮打的一幕了吧,她今后将如何看待婚姻?如何解决婚姻中遇到的问题?离婚对自己和孩子的阴影会伴随一生。

  “80后”当今正处于结婚高峰期,但是有些人由于社交面过窄,无法找到满意的结婚对象,而此时家长又催促结婚,于是对对方了解不深就仓促结婚。婚后或因双方缺乏了解、性格不合,或因家庭琐事的干扰,或因经济问题,或因作风问题,有些“80后”就草率离婚,给父母、自己和孩子都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婚姻寄托着人们多少浪漫的梦想,又承载着多少现实和责任。作为即将或已经迈入而立之年的80后,不仅要清楚认清婚姻中需要付出的感情、金钱、时间等巨额成本,更要慎重对待婚姻,树立正确的婚姻价值导向,冷静处理问题,坚定对婚姻的信心。结婚成本高,离婚成本更高,“80后”小夫妻,结婚离婚都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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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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