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某企业在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将32500元的受伤员工医疗费、伤残补助费交到其员工叶某手中,并以矛盾已解决为由向市人民法院撤回行政诉讼。“至此,我市首例行政附带民事案件宣告调解成功。”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胡华栋告诉笔者。
叶某,是我市峡口镇人,在一次骑电瓶车下班回家途中不幸摔伤。对此市人事拉动保障局对叶某做了工伤认定。该企业对人事劳动保障局的认定不服,于今年3月25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件的过程中,身为第三人的叶某也向法院提出了连带民事赔偿一并处理的申请。
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双方的协商调解,最终达成该企业于4月22前一次性支付叶某工医疗费、伤残补助费325000元,并向市人民法院撤回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一并处理,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程序。”胡华栋告诉笔者,此次成功调解的行政附带民事案件在衢州市是第一次,从全省来讲也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