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今年1月,唐某在家中剁菜,楼下住户刘某甲要求唐某不要晚上剁菜影响他人休息,双方发生言语冲突。不久,唐某下楼敲开刘某甲家门,双方再次发生口角争执。
唐某回家后,刘某甲通知其弟弟刘某乙、刘某丙(两人均另案处理)前来帮忙,二人分别携带刀具到刘某甲家,后被刘某甲妻子缴下刀具放于楼梯处。刘某甲、刘某丙先到唐某家中,随后三人发生肢体冲突,唐某家门被撞坏,杜某、钟某上前拉架,刘某乙持刀具赶至现场。
刘某乙持刀砍向唐某,杜某见状去夺刀,一番争夺,导致杜某手被划伤、右大腿被刺伤倒地。随后有人拨打报警电话,杜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杜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6月17日,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刘某甲依法提起公诉。最终,刘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邻里产生矛盾时,要本着互相谦让的态度,多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法,切莫因冲动而出口伤人甚至拳脚相加,这样不仅会对双方家庭造成伤害,还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