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市宅改办、市资规局等部门多次论证,经各乡镇(街道)、试点村讨论修改的6项宅基地制度改革新政策出台。
这6项新政策分别为《江山市农村宅基地民主管理暂行办法》《江山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合作建房实施办法(试行)》《江山市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指导意见》《江山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意见》《江山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意见》和《江山市农村宅基地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这些政策是根据江山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五探索、两健全、两完善”9大项22小项改革内容来确定的,将于2021年11月1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