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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攻坚月”行动的公告

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     时间:2021-08-30 08:53:39    「我要投稿

  广大市民朋友:

  为广泛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力推进各项攻坚任务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于9月份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攻坚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乱堆乱放整治周(8月30日-9月5日),主要攻坚任务如下:

  1.住宅小区:以乱堆乱放整治为重点,全面清理楼道、房前屋后等小区公共空间乱堆放的鞋柜、垃圾、僵尸车、花盆、洗衣池、积水容器、易清理牛皮癣等杂物。 

  2.沿街路面:以占道经营整治为重点,全面清理非机动车道乱堆放的垃圾、花盆、垃圾桶、卫生洁具、洗衣池、行道树悬挂物品、积水容器、易清理牛皮癣等杂物。 

  请广大市民即日起将堆放在小区楼道等公共区域内的杂物在2021年8月31日前收到家中。2021年9月1日开始,全市将统一强制清理,届时,如楼道、小区公共区域内仍有杂物堆放,市里统一行动时将一律予以无主物清理。

  二、公共设施维护周(9月6日-9月12日),主要攻坚任务如下:

  1.住宅小区:全面摸排宣传橱窗、消防设施、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楼道门窗、楼道灯、健身器材、路面、绿化、路灯、窨井盖、标识标牌、坐凳、烟头收集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破损缺失情况,街道、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全面整改修复。

  2.沿街路面:全面摸排宣传橱窗、路面、缘石坡道、盲道、窨井盖、绿化、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路灯、地名牌、标识标牌、护栏、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烟头收集器、坐凳等公共基础设施破损缺失,以及交通标志标牌、公益广告遮挡情况,街道、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全面整改修复。

  请广大市民及时将区域范围内相关基础设施破损情况报所在街道社区,由所在社区统一汇总给责任区内牵头单位进行统一交办。

  三、交通秩序整治周(9月13日-9月19日),主要攻坚任务如下:

  1.住宅小区:以乱停车整治为重点,全面劝导、拖移违停机动车、非机动车、僵尸车,加强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的劝导。 

  2.沿街路面:以乱停车整治为重点,全面劝导、拖移违停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僵尸车,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横穿马路和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逆向骑行的劝导。

  请广大市民规范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做好文明有序出行,届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发布公告,明确9月13日后发现违停车辆一律拖移,并公布违停拖移热线电话。

  四、文明素养提升周(9月20日-9月26日),主要攻坚任务如下:

  1.住宅小区:开展“百区万户”大走访,发放宣传品,填写模拟问卷调查,开展“创文”知识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打造“最美楼道”示范点;全面推广“文明我做起 示范一平米”活动和“小蜜蜂”志愿服务活动。

  2.沿街路面:开展“创文”知识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大宣传,劝导经营户做好“门前五包”,劝止行人乱扔烟头垃圾、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不文明养宠、躺卧公共座椅、公交车站插队、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等不文明行为。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入户大走访问卷调查,同时主动做到个人“文明一平米”、倡导每个家庭做到“门前文明五平米”,以自身和家庭的示范行动,积极支持和主动投入到“创文”中来,为“创文”推进夯实群众基础。


  江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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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伍江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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