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市人民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诈骗罪审查逮捕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案件发在今年9月16日,购车人黄某得知王某有辆白色轿车待售,该车辆系王某按揭购买,且已被抵押给他人借款。双方谈好以15.5万元的价格成交。9月20日,黄某支付给王某10.2万元用于偿还按揭尾款,但王某却将这笔钱用于赌博。后续王某想再赌博翻本,于10月1日至16日期间,先后4次以交“办证费”“办理过户”等名义,从黄某处骗得人民币3.3万元。案发后,王某家属退赔了6万元,并就尚未赔偿部分与黄某达成协议,黄某对王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不捕的理由和依据及不捕产生的后果等进行详尽阐释。侦查人员对案件侦办情况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发表了意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家属等受邀参与了听证会。
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从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引导嫌疑人家属和被害人真诚交流、理性沟通,促使双方达成谅解。被害人对检察机关积极敦促王某退赔、帮助自己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
3名听证员就案件具体情况向承办检察官、侦查民警分别进行了提问,并向犯罪嫌疑人家属详细了解其家庭和经济情况,后对该案进行了闭门评议。经过评议,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王某作不批准逮捕处理。
“不捕案件听证,既可有效教育、挽救和感化当事人,又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检察官释法说理的过程,让我们对检察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一位参与听证的听证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