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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须确认完好再签收

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市司法局     时间:2020-11-27 08:40:41    「我要投稿

  【案情】小王在某电商平台购买的心仪商品终于到货,然而,在取快递时他却发现,商品被损坏,同时还有一件商品竟然被告知丢件。小王现场询问快递员商品损坏及丢件原因,快递员表示自己不清楚具体情况,认为这不是自己及公司的责任,要求小王联系商家确认。面对这样的解释,小王表示不能接受,随即投诉快递公司及商家。

  【评析】《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也就是说,在签收之前,快递过程中商品灭失的风险都由商家承担。当签收快递后,就完成了交付,标的损毁、灭失的风险也随之由卖家转移到买家身上。法官提醒,签收快递包裹时,就完成了电子合同重要的履行程序——合同标的的交付。因此,广大市民一定要仔细查看商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无误后再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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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伍江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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