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为我提供公开听证的机会,减免了加处的罚款,不然我真不知该怎么办……”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一个行政非诉执行争议化解案件的当事人莫某某,为承办检察官送来锦旗和鲜花。
案情缘何而来?还要从2018年4月说起……
一盒减肥药惹的“祸”
莫某某2009年来江山打工,也做过小生意,但都做得不好。2018年4月,莫某某服用通过微商购买的某减肥产品后感觉效果明显,便做起了微商,销售这款减肥产品。同年6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介入调查,发现该减肥产品不仅伪造生产商,而且还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盐酸西布曲明成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截至案发,莫某某实际售出该减肥产品两盒,库存22盒未售出,货值金额16560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248500元。
然而,莫某某因为对法律规定认识错误,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罚款。2019年12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248500元,并加处罚款248500元,共计497000元。法院经审查裁定准予执行。
无奈之下求助检察院
莫某某认为处罚过重,今年4月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本案符合减免加处罚款的法定条件,可以依法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在受理调查后,提出了上述意见。
为充分论证减免加处罚款的合法性、合理性,6月22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首场行政执行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代表作为听证员,当事人及相关办案人员向听证员全面阐述了案件事实。
“通过这次教训,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于处罚结果也认可,原本筹措这20多万元罚款对我来说已经是极限了。受这次事情影响,这两年我只能打零工维持生计,还要照顾生病的母亲,至今个人债务及房贷高达85万元,现在加上罚款将近50万元,根本无力缴纳。所以,我想申请减免加处罚款,分期缴纳罚款,希望大家给我一个机会。”会上,莫某某陈述了申诉请求和理由。
“案发后,当事人第一时间通知了购买人产品有问题不要食用,并进行退货退款,得到了购买人的谅解。”检察干警出示了检察院依职权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
听证员认真听取了当事双方及案件承办人的介绍,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闭门讨论评议。
化解争议彰显司法温度
在经过一系列听证和评议后,听证员认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莫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考虑到当事人的主观态度、实际困难以及对案件处理的普适性,听证员们一致认可免除莫某某加处罚款和分期缴付罚款的合法性、合理性。
7月10日,市人民法院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和莫某某进行调解,市检察院派员介入。最终,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免除对莫某某加处的罚款,莫某某也承诺在7月17日前将余款付清,在其朋友的帮助下,莫某某已在承诺期前全部履行完罚款。
至此,一起行政执行争议得到妥善化解。
编后:法律是刚性的,但也是有温度的。法律惩罚违法者的目的不是让人失去对未来生活的信心,而是让人在接受惩罚的同时深刻认识到错误,在今后的人生事业中合法合规,走得更加顺畅。
本案中,将近50万元的罚款对身处困境的莫某某来说,无疑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办案就是办涉案百姓人生”的态度,审慎对待每一起案件,综合采取监督纠正、促进和解、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传递检察温度,让法治的力量和司法的温暖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