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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人民法院调结一起拒付抚养费案 一声“爸爸”让他等候了5年

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王晨琳 高骏     时间:2020-07-28 08:57:44    「我要投稿

  “谢谢法官,5年了,我终于又听到孩子叫‘爸爸’了。我以后一定按时支付抚养费,我的手机号码也给孩子了,他有事随时可以找我!”近日,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49岁的被执行人邹某对执行法官不停地道谢。

  7月3日,当执行法官接到这起执行标的额为3万元的抚养费纠纷时,便第一时间联系上了申请执行人张某。

  2015年,法院判决邹某和张某离婚,8岁的儿子跟随母亲张某生活,邹某每年需支付抚养费6000元。然而,5年过去了,张某却一直没拿到抚养费。

  “我不是不愿意支付抚养费,但是5年了,她从来不让我看孩子,我凭什么付抚养费?”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来到法院的邹某,掏出一个老式手机,翻出一张模糊的小男孩照片。原来,这还是他离婚前给儿子拍的照片。交谈中,执行法官得知邹某现在当保安,月收入2000多元。

  “老邹,作为父亲你应该承担起抚养义务,张某一个人拉扯孩子5年了,也很辛苦……”邹某听完,有些触动,但仍坚持要求见儿子一面。

  考虑到邹某的要求也是人之常情,执行法官便转而做张某的思想工作。约谈当天,张某带着13岁的儿子一起来到法院。“不付抚养费是邹某不对,但你不让孩子见爸爸,这也是不对的,孩子的成长是离不开爸爸的……”经过耐心开导,张某终于道出了顾虑,原来她担心孩子会被邹某带走。

  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执行法官马上联系邹某,向其作了转达。为保险起见,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执行法官把父子5年来第一次“团聚”的地点选在了法院。

  “爸……”听到儿子这一声久违的问候,邹某开心得不得了,不停抚摸着儿子的头。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邹某付清了拖欠5年的3万元抚养费。办完交接手续,邹某又从口袋里掏出1000元钱塞到孩子手中,当作孩子的零花钱。

  眼见双方心结打开了,执行法官趁热打铁,促成张某和邹某达成和解:双方约定了邹某以后自主探视孩子以及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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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伍江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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