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我都入院好几天了,可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你能帮我上催产素吗?”6月3日,在市妇保院待产的孕妇周女士,看到妇产科主任叶金花来查房时询问道。
叶金花耐心地向周女士及家属解释:催产素的使用是有严格的用药指征的,如果滥用,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包括子宫收缩过强导致胎心变化,严重者甚至会导致子宫破裂等严重的并发症,所以,孕妇有没有使用催产素的必要和指征,必须经产科医生评估,不是想用就能用。
叶金花介绍,孕妇在满足以下指征时,医生才可能给其使用催产素:首先,如果孕妇平常月经周期规律、整个孕期检查无并发症,且预产期过后一周也就是孕41周以后,产程还没有发动的,经过医生评估后才可以使用催产素引产。其次,如果孕妇有妊娠期糖尿病或孕晚期羊水过少等并发症需要提前终止妊娠,并经产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认为可以引产的,才能使用催产素。
另外,叶金花也提醒,如果胎位不好、第一胎是剖宫产或存在任何不宜自然分娩的情况如前置胎盘、胎儿巨大等的孕妇,不能使用催产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