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5岁的王某又因酒驾再次被查处。
当天凌晨2时许,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男子吃完夜餐不给钱就想离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当事人王某约几名朋友吃夜宵,酒足饭饱之后发现钱没带够,想赊账,但因金额较大老板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经民警现场调解,王某支付了餐费。
正准备离开时,民警发现喝完酒的王某直接坐上了一辆小车的驾驶座,立即告诫王某:“喝了酒,车就不要开了!”王某口头上应着“好”,可谁知,1个小时之后双方却再次相遇了。
凌晨3时许,民警前往市区封门桥附近处理一起纠纷。处理完毕刚准备返回时,发现一辆熟悉的小车经过。当意识到这正是1个小时前王某准备驾驶的那辆车时,民警上前拦停车辆。当打开车窗的一刹那,一股酒味扑面而来,而驾驶员正是王某。
随后,交警赶到现场对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已涉嫌酒驾。经进一步核查,原来王某的驾驶证早在2019年10月就因酒后驾驶被暂扣,因为直到这次被查获,王某也还没有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因此,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随后,王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