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接到电话,称南向仙霞关隧道内有一货车抛锚,占用主车道,情况十分危险。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抛锚货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旁边是疾驰而过的车子,现场情况让人心惊。鉴于货车故障已排除,可自行驶离,民警让驾驶员韦某就近下高速进行处理。
经了解,韦某是从浙江出发,运送一批新车前往深圳,因为开车前未对车况进行检查,造成车辆在隧道内抛锚。韦某在车辆抛锚后只在车辆后方四五十米处放置了三角牌,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而是自行下车排除故障,在隧道内占用主车道修车近20分钟。民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高速交警提醒: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车辆启动前特别是远行程,一定要对车况进行检查,不要存侥幸心理而造成不必要的危险。高速路上车子故障或发生事故,一定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9字警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