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帮助」
江山新闻网>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江山掀起国卫复审迎检和有礼指数“八个一”工作新高潮

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     时间:2020-05-11 11:08:59    「我要投稿

关于开展“城乡有礼”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衢州市“有礼指数”实践提升工作,进一步推进江山城市精细化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效、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水平,共同打造“一座最有礼的城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有礼”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引导全市干部群众养成文明有礼的生活方式,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不断提高市民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加快建设江山大花园汇聚有礼新风尚,营造有礼新环境,开创礼治新模式。

  二、总体目标

  围绕“有礼指数”测评内容,重点突出“八个一”打造,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创新方式,积极倡导与有效治理相融,示范引领与问题整治并举,弘扬时代新风,赋予有礼内涵,创新城乡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新模式。通过开展“城乡有礼”专项行动,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做到全社会发动、全领域覆盖、全方位参与,全面提高“衢州有礼·锦绣江山”城市品牌的引领力和竞争力。

  三、重点任务

  (一)使用公筷公勺

  1.目标要求:全市所有提供聚餐的小型及以上饭店、机关单位和乡镇(街道)食堂要大力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每张餐桌上摆放或黏贴提示标语、为用餐者提供公筷公勺并积极引导使用。

  2.行动措施:由市市场监管局总牵头,其他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按各自职责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目标要求未落实到位的餐饮单位,首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通过媒体曝光向社会公布;第三次降低该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用餐者要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并要求上述单位提供公筷公勺,对拒不提供的,可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如果发现餐饮单位或用餐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车让人

  1.目标要求:在行人正常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机动车应主动礼让;在行人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停车让行。

  2.行动措施: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总牵头,其他部门单位配合,通过视频监控抓拍或现场执法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查处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相关信息通过媒体曝光向社会公布,并反馈至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

  (三)清除牛皮癣

  1.目标要求:在全市城区、乡镇范围内,禁止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各类“牛皮癣”广告,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信息。

  2.行动措施: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总牵头,其他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配合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鼓励干部群众监督举报。建立“谁张贴、谁清除”机制,及时对破损横幅、海报等进行清理;对“牛皮癣”制造者通过媒体曝光,对反复张贴、屡禁不止的,相关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查处,并将不良信息记入衢州信安分,通知通讯部门按服务合同对该电话号码作暂停机处理;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并依法惩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严格落实包干区“五包”责任制,彻底清除责任区域内“牛皮癣”广告,并落实长效保洁措施。

  (四)养成有礼生活习惯

  1.目标要求:全市干部群众要自觉遵守《衢州有礼市民公约》和各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市民公约》,要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重点围绕“烟头不落地、不随地吐痰、自觉排队、十乱整治”等内容,积极投身有礼践行系列活动,养成科学健康、文明有礼的生活习惯,做到人人有礼、处处见礼。

  2.行动措施: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牵头,其他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配合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其中市营商办负责自觉排队、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十乱整治、市环卫部门负责烟头不落地和不随地吐痰等规范整治。各相关部门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现场联合执法等方式,对不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特别是对未做到“烟头不落地、不随地吐痰、自觉排队、十乱整治”等要求的干部群众,通过媒体曝光向社会公布,并反馈至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对在重点路段、重要路口和重要场所被现场查处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并将不良信息记入衢州信安分;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将依法查处。

  (五)文明养犬

  1.目标要求:全市市域范围内加强犬类管理,通过广泛宣传《江山市犬类管理暂行规定》,提高犬只免疫率和登记率,重点整治养犬不登记、不免疫,遛犬不栓绳、粪便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预防和控制犬类疾病传播,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2.行动措施: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负责对犬类管理重点区域内养犬的登记管理、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对违规犬、无主犬的收容和处置以及对疑似狂犬及其同群犬的强制处置。未经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备案登记的准养犬,对违规犬只可以予以扣押,对饲养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粪便的,责令改正后拒不清理的,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外出遛行的犬只未束犬链的,在警告后不改正的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对违规犬只可以予以扣押,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江山市犬类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四、曝光方式

  通过江山传媒集团的《今日江山》、电视、户外视频和新媒体等进行曝光。

  五、整治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单项整治由各总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整治由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共同参与,江山传媒集团全程做好视频拍摄和新闻报道工作。

  六、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0日起施行。

  江山市文明办 江山市公安局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环卫处.jpg

  近日,市住建局环卫处组织保洁公司员工,对江滨路等主干道的梧桐树花进行冲洗,确保路面清洁。 (郑超仙 摄) 

监管办.jpg

  5月8日,市监管办组织人员前往包干区内,对楼道堆放杂物、张贴“牛皮癣”、垃圾桶边废旧衣物等进行整治。(朱华娟 摄) 

市心社区.JPG

  5月8日,虎山街道市心社区对辖区内违规种植蔬菜、堆放杂物等行为进行整治。 (毛寒蕾 摄) 

担保中心.JPG

  5月9日,市担保中心组织干部对责任包干区路面及绿化带上枯枝落叶、烟头、白色垃圾等杂物进行清扫,对沿街店面占道经营进行劝阻。 (金旻毓 摄) 

档案局.jpg

  5月7日,市档案馆全体干部前往包干区开展卫生整治,对乱堆放的杂物、绿化带等角落的垃圾进行清理。(廖冬平 摄) 

交警大队.jpg

  近期,市公安交警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城区、乡镇主要街道周边“乱停、乱放”现象比较突出的路段,采取“现场查处+电子抓拍”模式,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长期停放且严重影响通行的“僵尸车”,进行拍照取证后拖移至停车场。(吴淑清 摄) 

综合执法局.jpg

  5月9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犬只巡查工作,劝导市民文明养犬。(姜层层 王肖璐 摄) 

城北社区.jpg

  近日,双塔街道城北社区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县前经济合作社,对书院里乱堆放、违规饲养家禽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 (李晨瑜 摄)

泰隆银行.JPG

  5月9日,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江山支行组织员工对包干区垃圾杂物、“牛皮癣”等进行清理。 (何琳琳 摄) 

市民政局.jpg

  5月8日,市统计局工作人员赴国际花城小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对小区“牛皮癣”、绿地垃圾杂物进行清理。 (毛王鑫 摄) 

温馨提示:凡注明“来源:江山传媒集团”均系江山传媒集团原创作品,转载时敬请注明“来源江山传媒集团及作者姓名”。
标签:
「编辑:方晶晶 」
www.js-news.cn 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
一度时评
影像江山
江山新闻网版权所有 © 2010-2013 |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在线投稿 | 网站地图 | 新闻道德举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