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使用公筷、行作揖礼、不随地吐痰”等有礼践行工作持续扎实有效开展,根据《衢州市“有礼指数”(CI)测评体系》要求,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餐饮单位和4个乡镇(街道)公筷公勺使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现将“公筷公勺”使用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布:
一、使用公筷公勺示范餐饮单位(10家):
金陵大酒店、君澜·国际度假酒店、东方文华饭店、万隆度假村、和睦大院、映山红农家菜馆、高朋饭店、江滨饭店、谢氏小厨餐馆、印心食舍
二、使用公筷公勺示范家庭户(20家):
吴丽楠(双塔街道)、徐王英(双塔街道)、顾秋荣(双塔街道)、祝杨青(双塔街道)、王志龙(双塔街道)、余江明(双塔街道)、王燕(虎山街道)、黄晓楠(虎山街道)、何晶(虎山街道)、毛爱玲(虎山街道)、赵晖(虎山街道)、印洪明(大陈乡)、徐吉霞(大陈乡)、冯江英(大陈乡)、邱红霞(大陈乡)、汪正(大陈乡)、何清年(廿八都镇)、陈桂莲(廿八都镇)、李春凤(廿八都镇)、柯中苏(廿八都镇)、王丰梅(廿八都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