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帮助」
江山新闻网>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

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江山市司法局供稿     时间:2020-03-12 09:51:38    「我要投稿

  【案情】1月29日,广东省某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商户厨房冰柜内有两只疑似野生动物白鹇的死体。经询问,商户经营者刘某某承认了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后,向该市邓某某收购白鹇死体两只的事实。

  刘某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涉嫌犯罪,于1月3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评析】“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馨提示:凡注明“来源:江山传媒集团”均系江山传媒集团原创作品,转载时敬请注明“来源江山传媒集团及作者姓名”。
标签:
「编辑:杨雪 」
www.js-news.cn 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
一度时评
影像江山
江山新闻网版权所有 © 2010-2013 |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在线投稿 | 网站地图 | 新闻道德举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