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帮助」
江山新闻网>新闻中心>今日关注
关于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     时间:2022-03-23 23:43:14    「我要投稿

  近期国内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决定在近期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一)提供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即与确诊病例有同时空交集)且未纳入管控人员信息,经查证属实的;提供近14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所在县(市、区)且未纳入管控人员信息,经查证属实后确需纳入管控的,每条奖励1000元。

  (二)发现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经查证属实后确需落实管控的,每条奖励500元。

  (三)提供居家健康观察期间故意逃脱或私自外出人员信息的,经查证属实每条奖励200元。

  (四)根据《江山市关于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从3月14日起全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全市各景区、健身场所、体育馆、图书馆、电影院、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足浴、桌游室、网吧等重点场所一律暂时关停,所有庙会、圩日、展事、赛事、演出、促销等大型活动和大型会议一律停止。在此期间,提供上述公共场所不按规定执行线索的,经查证后每条奖励100元。

  二、有关说明

  (一)线索提供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受理后的线索信息经查证属实,且各乡镇(街道)防控办、经济开发区尚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及时予以奖励。

  (三)同一线索,两人及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者。

  (四)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线索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说明。

  三、线索提供方式及施行时间

  市民可拨打江山市或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控办联系电话提供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相关情况。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根据全市社会面管控有关通告执行。


  附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举报电话一览表




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微信图片_20220323230550.jpg

温馨提示:凡注明“来源:江山传媒集团”均系江山传媒集团原创作品,转载时敬请注明“来源江山传媒集团及作者姓名”。
标签:
「编辑:杨雪 」
www.js-news.cn 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
一度时评
影像江山
江山新闻网版权所有 © 2010-2013 |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在线投稿 | 网站地图 | 新闻道德举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