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确诊后,需要到医保局进行备案吗?如果要备案需携带哪些材料?”近日,市民谢女士前往市医保局医保中心咨询。
原来,谢女士父亲患上了糖尿病,需要定期去医院开药,而门诊报销额度往往不够。此前谢女士电话咨询过市医保局,了解到糖尿病属于慢性病,参保职工经慢性病备案后,在普通门诊支付限额基础上增加3000元(城乡居保2000元)支付限额。如何进行慢性病备案却让谢女士犯了难,才有了刚开始的一幕。
“参保人员首次在省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以12种慢性病相关的诊断为第一诊断联网结算就诊时,医保系统将获取就诊信息,在系统完成慢性病病种判断后,自动完成备案。”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局着眼群众关切的民生小事,以数字驱动为服务,主动变革服务模式,努力实现多项医保事项“无感”办理。
目前,纳入我市慢性病医疗保障范围的病种有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尔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