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山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我市是衢州地区唯一列入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县,也是浙江省此次改革试点的1市5县之一。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原则,我市在贺村镇山底村和峡口镇枫石村、王村村,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试点村经验为基础,争取通过三年努力,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关系,明确各自权能,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
枫石村是我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村,全村区域面积825.3公顷,有闲置农房100多宗。在村中心,占地400多平方米的“宅改”数字化示范点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通过将宅基地基础数据与数字展览馆结合,未来这里将成为“宅改”的展示窗口。“在摸清宅基地底数的基础上,我们村将努力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为乡村振兴腾出更大的发展空间。”村党支部委员周峰介绍。通过试点改革,枫石村将开展闲置宅基地活化利用。对闲置农房集中、数量较多的区域,由村集体进行统一流转、统一规划、统一经营,引导“两进两回”人员有序参与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美丽经济幸福产业。
“我们将以‘宅改’试点为契机,探索具有江山特色的经验做法,盘活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增加农户和村集体收入,形成‘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为科学立法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实践经验。”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专班干部毛鹏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