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江山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新增部分及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1年1月21日江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江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1号),决定按省财政厅核定数批准江山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8.81亿元。决定批准江山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江山市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江山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新增部分及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1年1月21日江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江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1号),决定按省财政厅核定数批准江山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8.81亿元。决定批准江山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江山市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