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市人大、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等组成4个督察组,分别对全市27个部门、19个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察。
本次督察重点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合同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情况展开督察指导。督察组采取党政主要负责人个别谈话、现场查阅资料、网络检索等方式开展现场督察,切实找准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并提出整改措施。
通过督察,督查组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下一步工作等有了较为清楚的掌握,进一步巩固了法治建设成果,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