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定:江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下旬在城区召开。
会议建议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江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江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江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江山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江山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江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八)选举江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九)选举江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十)选举江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一)选举江山市人民法院院长、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通过江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十三)选举出席衢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四)审查2021年江山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2022年江山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十五)其他事项。
关于江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有关事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