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举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仪式,由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江山经济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
本次委托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江山经济开发区将有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权实施事故的紧急处置和部分行政处罚,极大助力该区完善优化安全监管机制,有效提升园区企业安全监管的时效性、权威性。仪式上,市应急管理局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江山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向4名委托执法人员代表统一发放执法服装、执法手册、执法文书等。
会议指出,要加强指导、强化保障,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加强对经济开发区执法工作的督促指导,共享执法业务信息,切实解决经济开发区委托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秉公执法、履职尽责,经济开发区委托执法人员应按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用语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执法仪容规范“四规范”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强化联动、健全机制,围绕委托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会补位“三不一会”要求,健全协调高效的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强大合力。
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办案问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