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确定全国3个地级市和104个县(市、区)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我市成功入选,成为衢州市唯一入选的县(市、区)。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衢州市“1433”发展战略体系、“3752”党建治理大花园顶层设计,聚焦“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等重要平台,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农房整治风貌提升后半篇文章,有力推进了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工作。
据了解,试点工作将按照坚持稳慎推进、坚持“三权分置”、坚持农民主体等五项原则开展,旨在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关系,明确各自权能,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
“我市将建立健全符合江山特色的制度体系,不断探索盘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资源的有效实现途径,增加农户和村集体收入,为‘重要窗口’建设提供江山实践。”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