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专人,对须江两岸非法捕鱼、非法设置渔具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打击。
根据我市江山港干流及主要支流实施禁渔规定,江山港干流(北至上余镇余航村与衢江区交界,南至峡口水库大坝)以及广渡溪、碗窑溪、卅二都溪、横渡溪、长台溪、丰足溪六条支流自2018年1月18日起全年禁止除杆钓外的一切捕鱼作业。
本次执法检查中,共缴获“地笼”、收缩网笼等非法渔具30余件。“捕捞者利用早晚起渔获物,并把渔具设在河段隐秘处,不易查处,打捞也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我们通过接诉即办和每周不定期巡查对非法捕鱼现象进行打击。”执法人员虞培水相告。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非法捕鱼行为的宣教力度,提高全民护渔护水的意识,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不定期对禁渔流域的非法捕鱼行为进行打击,依法查处销售违禁渔具的商户;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放置绝户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