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怀疑一辆悬挂“浙A66666”号牌的轿车挂的是假车牌。交警立即开展追查,很快便锁定了嫌疑车辆,并对其进行拦截。
33岁的姜某是空调安装工,驾龄11年,他不仅使用伪造号牌,还驾驶处于脱检状态的车辆,且该车还存在13条违法未处理,共计28分,罚金1600元。
2018年,姜某从朋友吴某某处转来这辆轿车,但因该机动车没有达到浙江地区国六的排放标准,转不回江山,就一直没有变更车辆所有人。今年初,因知道多次违法未处理上路行驶会被交警查扣,姜某便想通过“黄牛”处理车辆违法记录,随即通过网络搜索到一个“黄牛”微信号,并支付了1000元处理费。但直至5月,“黄牛”一直未处理车辆违法。姜某一再催促,“黄牛”给姜某寄了一张“浙A66666”的号牌。姜某随后将原先的鄂B号牌更换成这个号牌,直至被交警查获。经鉴定,该号牌系伪造号牌。
7月22日,姜某因伪造、变更机动车号牌,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被市公安局予以合并处以记16分、罚款3250元及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另车辆存在的13条违法未处理记录,需姜某考完科目一满分后再进行扣分、罚款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