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文明办联合市公安交警大队,根据《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交通有礼”专项督查行动。
督查组先后前往鹿溪中路与云宾路交叉路口、凝秀南路与学府街交叉路口以及市区解放路、环城西路、东岳路等路段,依法处罚机动车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电动车驾驶人员未佩戴头盔、载人、闯红灯以及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不按道行走等交通违法行为10起,给予20元至200元不等的处罚。
每到一处,督查人员都向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开出罚单,询问当事人姓名、住址等信息,向当事人细心解说交通法规,进行耐心教育。“‘交通有礼’不仅是打造‘一座最有礼的城市’的迫切需要,更是保障市民人身安全的现实需求。”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希望通过这一方式,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市民养成文明有礼的出行习惯,营造有礼出行的环境氛围,助推“衢州有礼·锦绣江山”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