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收到一面被执行人某电气有限公司送来的写有“疫情无情法有情,善意执行暖企心”的锦旗,对法院在疫情期间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促进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表示感谢。
2020年1月,申请执行人江苏某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某电气有限公司拖欠的货款31万元及2万元违约金。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立即开展了线上网络查控与线下调查走访,告知企业负责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企业负责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是临近年关,企业有好几笔应收款还未收取到账,另外还需支付工人工资,希望可以分期偿还。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远在江苏,执行干警当即利用“浙江移动微法院”组织双方开展视频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被执行人每月支付5万元,于2020年5月底支付完毕。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来袭。为确保被执行人按期履行和解协议,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企业,关注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并就其转产紧缺医疗物资联系相关部门,最终该企业成功生产出紧缺医疗物资,并如约偿还了本案的执行款。
2020年6月,在收到最后一笔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江苏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向我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权利实现确认书,并对执行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