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20多天了,“硬条例”是否实现了“软着陆”,市民的文明习惯是否有所改善?6月12日,市文明办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住建局等部门单位,根据《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开展查处失礼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来到市区解放路、江山火车站等地,发现当街“吞云吐雾”、随意乱扔烟头的现象较为普遍。不少市民吸完烟后随手将烟头丢在路上,用脚踩出一处黑色污迹;有的吸烟者边上明明有垃圾桶,可仍随手将烟头扔在地上。针对市民乱扔烟头的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当场开出了罚单,对当事人的不文明行为处以20元的罚款,共处罚随地乱丢烟头人员10人。
“我们会将失礼行为人的信息反馈给其所在单位或村(社),并进行曝光,由单位或村(社)负责人对失礼行为人进行约谈,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实名曝光不使用公筷公勺、乱丢烟头垃圾、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曝光不是目的,希望通过这一方式,促使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接下来将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