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吴某和孙某是同学,今年,孙某询问吴某想不想办个本科学历,称其认识办学历的老师,可以帮忙。吴某欣然同意。孙某就在微信里给吴某推荐负责办理学位的“王老师”。“王老师”称,办学历只需要本人照片、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吴某没有异议,当天向对方转账人民币1.2万元。随后,“王老师”就一直让吴某等消息。
迟迟没有得到回复的吴某起了疑心,联系招办老师后才发觉被骗,遂拨打110报警。经调查,“王老师”系孙某假扮,通过此种骗术,孙某前后共骗取20人的钱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评析】 追求高学历没有错,但是要通过正规的考试、经过正规的流程办理入学,在此过程中更应该仔细辨别信息的真伪,不要过于相信所谓熟人帮忙办理学历,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损害自己的权益。若遇到诈骗,应立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