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对我们困难群众的关心,感谢你们细心、温暖的服务……”日前,市医保局收到一封贺村镇青塘尾村低保户周某写来的感谢信。
原来,工作人员在排查时发现,周某属于参保资助对象,自费缴纳了今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却没有申请退费免缴。随后,相关人员及时通知镇干部,主动告知免缴政策,退回周某2020年度420元居民医疗保险费,这让周某感激不已。
据悉,市医保局联合民政部门,开展医保扶贫“温暖行动”,全面排查困难群众相关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两个100%”。低保、低边、特困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全额资助。纳入我市低保、低边因病致贫人员前12个月的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也列入救助范围。
“温暖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困难群众28193人,对38人进行了中途参保资助,勘误民政、医保不匹配信息28人。“我们将定期排查、确保落实,尤其对困难群众职工医保中途中断的,及时给予参保资助。”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