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虎山市场监管所调处一起因清明粿胚有杂质而产生的消费纠纷。
3月26日,商家郑某向虎山市场监管所投诉,称其分3批从市区某食品小作坊处购买清明粿胚约250公斤,每公斤单价4.4元。第一批粿胚试做成的清明粿,食用后无质量问题,之后两批粿胚所加工成的清明粿,顾客食用后发现有少量杂质,影响食用。郑某找到小作坊负责人要求赔偿损失,双方产生较大分歧,发生争议,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调处。
接到投诉后,虎山市场监管所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过清点,被退回的清明粿约有800只。初步推断,食品小作坊从农户家收购的少量艾草未清洗干净,导致粿胚有杂质。4月1日上午,经虎山市场监管所、消保委虎山分会调解,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同意一次性补偿郑某经济损失费用共计2000元,剩余的问题清明粿归还食品小作坊作饲料使用,补偿款现场兑付清,当事人双方对调处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