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公安播报
各位市民: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为有效避免因人员集聚而引发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市元宵节及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和举办聚集性活动实施管控。
严格遵守《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任何个人、单位或团体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元宵节及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节庆活动、文化活动、商业促销活动和其他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对有关活动的申请,公安机关将一律不予审批。
元宵节及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广大市民居家不出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活动。
严禁各类形式的聚众赌博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聚众赌博提供场所或条件。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通告》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12345 110
江山市公安局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