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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医疗保障局致全市参保人员书

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     时间:2020-02-07 10:12:28    「我要投稿

  为减少交叉感染,保障参保人员健康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部署,江山市医保局制订了“便民七条”,特向全市参保人员告知如下:

  一、办事可线上

  暂停市营商办医保窗口服务,全面推行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37个医保经办业务、8个医保查询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掌上查”。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浙里办APP的医疗保障服务专区办理。

  二、报销可就近

  针对医疗费用报销频繁问题,参保人员可就近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办理,村(社区)按规定受理相关业务申报材料后及时上报所属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汇总到市医保中心。

  三、期限可延长

  延长医保零星报销时限。对需要零星报销的2019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延长至2020年底。2020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延长至2021年底。

  四、特殊门诊可扩大

  对申请特殊门诊的人员,扩大特殊门诊刷卡范围,在市内所有开展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省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刷卡直接结算。

  五、带药可多些

  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16种疾病,要求各医疗机构针对病人实际情况,符合长处方带药条件的尽可能按规定延长慢性病单次处方用量,减少病人到医院配药次数。

  六、处方可流转

  医疗机构在诊疗慢性病病人时,应充分利用处方流转政策,引导病人向居家地附近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

  七、购药可代办

  对行动不便的患者,在续方就医和购药时,允许在做好相关登记的情况下,由他人直接代办。 

  暂停办事大厅窗口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线下大厅服务开通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调整并另行发布通告,敬请关注“江山医保”微信公众号。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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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伍江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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