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省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4月23日,商务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表示,在支持北京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的同时,将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省市纳入试点,有利于形成“1+N”的试点格局,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我国服务业吸收外资年均增长4.4%,占比从2015年的69.8%提高至2020年的78.5%。实践证明,服务业吸收外资增加,带动了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也为稳外资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也是持续扩大服务业开放、增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