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建立健全教师教育院校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的制度。教育部教师司负责人今天表示,此举旨在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办法,吸引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
《实施方案》提到,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部或部分科目。
其中,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是指入学前与培养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享受国家或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