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下,今年以来直播带货异常火爆,激活了零售业一池春水,但是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难保证、售后服务少保障等乱象突出。7月1日起,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实施,这将对行业从业者形成一定约束。业内人士认为,在加强主播、商家等行业主体合规管理的同时,直播带货还要走出低价销售的简单逻辑,真正推动国产品牌成长,拉动消费。
据京东方面提供的数据,与2018年相比,2019年电商直播行业成交总额至少增长了6倍,用户数至少增长了10倍,开播商家增长了4倍。2019年,淘宝直播的账号开通数量同比2018年增长了100%。
不过,直播带货在带动商品销售、丰富消费者体验的同时,也暴露出销售“三无”产品、虚假宣传、信息公示不全、数据“灌水”、售后服务少保障等问题。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相关报告,6月1日至20日期间,共收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112384条。
近期,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标准,对产品质量、主播行为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范要求。受访人士认为,标准、规范将加强对直播带货相关责任主体的约束。直播带货是一条长产业链,行业要持续良性发展,需要各方协同努力。除了加强主播、商家的合规管理外,直播带货还要走出低价销售的简单逻辑,真正推动国产品牌成长,拉动消费。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说,若网络主播将未使用过的产品推荐给消费者,一旦产生纠纷,网络主播应承担直接责任。若网络主播既是代言人又是经营者,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虚标交易量,夸大产品作用,使得消费者冲动消费,行政机关可以结合实际违法情况,对其处不同金额的罚款。若其所带商品质量不合格,消费者购买使用后出现问题,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网络主播及商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孙之升建议完善信用体系,实施商品追溯,不断健全直播购物信用体系,推出失信惩戒、联合惩戒。
陈音江认为,平台应加强直播带货交易全流程的审核把关和生态治理,严格查处各类人气造假、评论造假等造假行为,以及各类诱导交易、虚假交易、规避安全监管的私下交易行为,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
邱宝昌建议,平台经营者可将法律相关规定写进平台协议或规则中,并在平台内公布。平台经营者也可设置“黑名单”制度,对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网红,经过沟通后仍不改正的,可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将“黑名单”与其他直播平台共享,共同营造诚信安全的直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