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新《程序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程序规定》重点对6个方面内容作了修改:
一是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违法信息通知要求。三是增加了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程序。四是完善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五是规定了信息转移制度。六是增加了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新《程序规定》还对检验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以及重新检验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并增加了与保险监管机构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联系浮动制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