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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嫁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zhoudd     时间:2016-01-13 08:36:02    「我要投稿

  “黄毛丫头,长成了美女;懵懂少年,长成了帅哥。今天结为夫妻,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爸爸妈妈祝福你们!”

  二十多年前,在“女儿”出生时,她的亲生父母一看又是一个女婴,就决定不予抚养。我的三姐得知消息后,想到我有抱养女儿的意向,在女婴出生11天的时候,抱到了我的面前。

  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冬日的午后。我到三姐家时,襁褓中的女婴就抱在姐姐的怀里。她的头发黄又稀疏,脸蛋小又瘦,但五官端正,不哭不闹,见到我时,两颗葡萄似的黑眼珠,竟然随着我的身影左右摆动,美丽中带着凄婉,凄婉中带着哀求:“我父母不要我了,叔叔收下我吧!”

  说真的,当时虽有抱养女儿的意向,但存在两大障碍,一则我已有一个五岁的儿子,擅自抱养女儿违反计生国策;二则从经济上来说,当时妻子务农,我每月仅50多元工资,养一个儿子已很吃力,再抱养一个女儿很不现实。于是,在犹豫中我们离开了,三姐把女婴还给了她的亲生父母。

  出生11天,她就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面试”,能否被“录取”,还是一个未知数。

  “到底养还是不养,你说句话行吗?”“面试”后的十多天,我一直决心难下,急得妻子老是催促我做决定。“此事非同小可,你让我好好想想。”夜深人静,我回忆着那天“面试”女儿的情景。

  “女婴万一被她父母丢弃,发生了意外怎么办?万一到了人贩子手中怎么办?万一被家境条件很差的家庭收养,她的人生将会产生怎样的重大影响?我要是抱养了她,计生罚款怎么办?孩子户口怎么办?抚养她在经济上怎么办?”

  在一连串的“怎么办”后面,最终是女婴凄婉的眼神占了上风,我决定抱养她。女婴被“录取”成为女儿后,我们根据政策法规,解决了孩子户口问题。接着,又遇到了吃饭问题。没有母乳喂养,就靠吃乳粉、葡萄糖粉,我一个月50来元工资,差不多二分之一要让女儿一个人吃掉。无奈之下,只好把她暂时寄养到岳母家。其实,岳母也没有钱,就只好让她吃米汤、番薯、稀饭、米糊之类。有什么办法呢?听天由命吧。

  吃的问题勉强解决,又遇到了病的问题。女儿出生后,两腿膝盖后面的脚窝窝就溃疡,渗出脓水,奇痒无比。各种药膏涂抹过,不见效果。岳母只好抱着这个领养的外甥女到处求医问药,没钱进不了大医院,就把方圆几十里的“土医”找个遍,中草药吃了几箩筐,却没有治好女儿的病。

  “与亲生的相比,领养的人好带。”这是好多农村人的共识,论据是什么,我也搞不清楚。但从好多被领养婴幼儿的情况看,具备一定的“好带”共性——可女儿却是个例外。岳母因发生意外过世后,女儿回到了我们身边。她经常伤风感冒不说,仅仅那个溃疡病,就让我们受尽了折磨。在她十二三岁的时候,一个亲戚给了一个方子,就是到山上找毒蛇蜕下来的皮壳,把它烧成灰,然后用山茶油调成糊状,刷在溃疡处。我们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如法炮制,居然收到良好效果,使女儿的溃疡病有了较大缓解。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并施以进一步治疗,女儿的溃疡病终于痊愈了。

  弹指一挥间,26年过去了。曾经多灾多难的女儿,如今长得人见人爱,成为了一名幼儿教师。这20多年来,与儿子相比,女儿陪伴父母身边的时间要多得多,并且她有一颗感恩的心,经常为我们买这买那,还时常逗我们开心,不是亲生胜似亲生。

  不久前,女儿与一位在银行工作的如意郎君喜结连理。在结婚典礼上,当我把女儿的手交给女婿的那一刻,26年前“面试”女儿时她那凄婉哀求的眼神,再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刹那间,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因泣不成声而说不出祝福的话语。好在我事先制好了如本文开头所述的贺卡,连忙塞到女儿、女婿的手中。从此,我也彻底明白了世上父母哭嫁的缘由,非不愿也,是不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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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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