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去小商品市场买点东西。在从鹿溪路至小商品市场的那个拐弯区,忽然有个中年汉子骑着自行车超越了我。看他急急忙忙用劲蹬着车子,裤脚也挽得一只高一只低的,我想他一定是有什么急事。
突然,中年汉子的车子一歪,一扎东西从他皱巴巴的衣服下掉了出来,顺着他左边的裤脚落到了地上。东西就在我眼前——在他那藏青色裤子的映衬下,那鲜艳的红色特别耀眼——钱,这是一扎百元大钞!可是,那汉子似乎一点也没有察觉,他扶正了车把,急急忙忙地朝前赶去,很快就消失在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世界上竟有这么粗心大意的人!
时间短得甚至不容我思考到底是叫住那个汉子还是捡起这扎钱,早有个小伙子急急地从东方时代广场那边横穿马路过来。一辆出租车司机被他逼得来了个急刹车,司机将头探出窗外,狠狠地骂了一声。而他却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只是飞快地捡起了掉在地上的钱,并紧紧地抱在怀里。活脱脱一副要钱不要命的样子。“抢”到钱后,他并没有得意忘形,而是朝四周看了看。当我们的目光交汇时,他显得非常“通情达理”地说:“这钱我们一人一半吧!”
“我怎么能要你捡到的钱呢!”我心生警惕,立刻回绝。
“是你先看到的。”他口里说着,手里已把那扎钱分成两半,一半塞进他自己的口袋,另一半硬往我手上按。
我向来信奉“不是我的我不要”,因此,尽管他一再按,我也没有接受。在他按第四次的时候,我发觉他的手劲明显软了许多。这时,他又改了一招:“既然钱不要,那就送你一样东西吧。”
就在他去取东西时,我直接去了小商品市场。待我买好东西走出小商品市场时,意外地发现那“掉钱”的汉子和“捡钱”的小伙子竟然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然后一前一后朝汽车南站方向走去。
说不定几十分钟后,下一场相同的戏码,又会在另一个地方重演。虽然他们的演技并不高明,但如果我们思想上有一丁点儿“缺口”,准会撞上他们的“枪口”,成为他们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