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七月十五,我们习惯称为“七月半”,也有把“七月半”称为鬼节。在七月十五晚上,老百姓除拜祭自己的祖先外,还要准备一些菜肴、酒、饭之类的物品,放在路口,供那些孤魂野鬼“享用”。
孩提年代,在“七月半”晚上,每家都提前吃晚饭,准备接祖先回家。晚饭后男主人带上大把大把的香与纸烛,还有酒饭菜,带着各自的男丁,到村口或更远的路上,点燃纸烛,摆上酒饭菜,用“插路香”的方法引路,迎接祖先。将香点燃后,每隔三十或五十厘米插一根,一直往回插,插到各自家的大门口为止。此时家中已摆好了猪肉、鸡、鱼及油枣、麻球等物品,等候祖先回家“享用”。
“七月半”虽说是鬼节,但也是人们劳累了大半年休养生息的一天。在农村集体生产劳动的年代,“七月半”这天都要放假不用出工,可好好休息一天,加工一些好吃的东西来改善生活。不少农户用当年刚收割的稻谷碾成米,然后把米浸在过滤去灰渣后的稻草灰水里十几小时,磨出水分适中的浆,把浆放到蒸笼里去蒸熟,成了那年代农村中一道稀罕的食品,也就是江山人俗称的“皮馃”。
时移俗易。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和变迁。现在,“七月半”的种种流传和习俗已没多少人去延续,在年轻一代的身上更没了这个概念,也不知道“插路香”是什么意思。而这一切,在我们老一辈人的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