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祭奠节。在这个节日里,人们都会扶老携幼,拎上鸡、鸭、鱼、肉、酒等供品,前往先人的长眠之地祭祀一番,遥寄无尽的思念。
乍一看,祭祖之举颇有几分现代网络空间虚拟表达的意味,彼此见不着面,供奉的祭品也不曾听说被墓中的先人动过一筷。但细想起来,它的真实涵义还是有的,首先是让后辈子孙记住,这是家族中的哪一位先人长眠于此;其次是知会乡里乡亲,这墓中的主人有后,并且是孝顺的后代。
不过,我更愿意让祭祖的涵义再延伸一些。通过祭奠,认知生死之道,感悟天人合一之理。
比如,有的先人是正常老去,就不妨体会“纵人生百年,红颜谁驻?”这一生命的自然规律,从中找到善待今天、善待生活、善待生命的理由;比如,有的先人是在人祸中悲情消失,就不妨反思我们的行为习惯是否符合社会规则?从中汲取遵纪守法、洁身自爱、未雨绸缪的动力;比如,有的先人是在自然灾害中不幸遇难,就不妨叩问我们的心灵,在向大自然无尽索取的同时,是否善待并回报过众生赖以生存的大自然?进而从中提炼出珍爱自然、善待地球、呵护环境的高端品性!
说到珍爱地球、呵护环境,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人们祭祖时极不安全的旧风陋习,那就是在墓地点纸、燃香、烧烛、放鞭炮,有的更是燃放高空礼花,我把它称作“火祭”。这种“火祭”,在清明、重阳、春节等传统节日里屡见不鲜,而且更多的是在墓地杂草未作任何清理的情况下进行。
对祭祖者的孝行,我们当然心存敬意,但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严峻的事实:森林火灾大多由扫墓引起。据市森林消防指挥部统计表明,仅今年春节,全市就发生大小森林火灾119起,其中经查明属扫墓“火祭”引起的有97起,占火灾总数的82%。
我们还应看到更为严酷的事实: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抚育多年的成片林木即毁于一旦,甚至危及周边的村庄、农房。为扑救森林火灾,不仅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而且有不少见义勇为的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在扑火中致伤、致残,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今年正月初,淳安县有6名扑火队员在扑救森林火灾中遇难、7名队员身受重伤,给他们的家庭带来难以磨灭的伤痛。
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们不仅要问:当你摸出火柴、掏出打火机,即将点燃纸烛、放响鞭炮时,可曾想到,一旦失火,绿色成荫的森林、果园将瞬间被毁?因扑救火灾必定有人受伤?你的家庭可能面临损失经济、名誉,甚至痛失亲人的风险?
在担忧之余,我们也非常欣喜地看到,在政府的积极推崇和倡导下,有相当部分的市民已摒弃陋习,改用鲜花祭祖。有诗曰:星火可毁万亩林,小心方免百次灾。不点纸烛同是孝,绿树红花慰亡灵。移风易俗人康健,碧水蓝天福满庭。我们期待,祭祀新风早日吹遍江山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