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7名,人员录用后派驻至江山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运营专员2人、客服专员2人、数据专员1人、档案管理专员1人,具体岗位需求与要求等详见附件1。
2.工作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及相关工作场所。
3.本次招聘岗位均可容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执行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详见附件1;
6.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证书取得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1月16 日;涉及到年龄计算的,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1月16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1月16日后出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4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江山市南三街5号3楼
3.联系人:刘先生,咨询电话:0570-4020402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学历证书、职业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等。
(二)资格审查
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的资格。
(三)考试
1.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若通过审查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三分之一,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
②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若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经确定聘用的人员,统一与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国资中心和用工单位的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与实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操与面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3.本通告由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需求表
2.江山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表
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