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开向全市招聘劳务人员1名,人员录用后将派往江山市乡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消防员岗位1人。
(二)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岗位要求:
1.政治条件: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6米;身体、心理健康,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
3.优先条件:(1)退伍军人;(2)有从事消防工作经历的;(3)有体育特长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招聘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4月18日,8:30-11:30/14:00-17: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江山市虎山街道南三街5号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4033398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填写《公开招聘劳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两页)、学历证书、职业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1张。
4.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将视情况核减招聘人员数量,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决定。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分数未达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若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时间为3天,经公示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在各科目考试测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附件:1.劳务人员岗位要求
2. 公开招聘劳务人员报名表
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
劳务人员岗位招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