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主体: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双强”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江山市2023年度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计划予以下达(见附件)。
请各建设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简表,进一步优化细化施工,加强合同管理,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做好项目管理日常工作台账,按时完成计划任务。项目补助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拨付。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