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江财农〔2023〕7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要求
1.申报对象
江郎山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的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要求
(1)项目建设地点要在江郎山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范围内(石门镇、凤林镇、峡口镇、贺村镇及莲花山工业园区等);
(2)列入第一批项目建设计划的主体,如有新的建设内容也可进行申报。
二、项目补助资金来源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剩余未申报资金357.5万元。
三、建设内容和扶持标准
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园区内农业基础设施、数字化发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绿色体系构建等;财政资金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投资额的50%。
四、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1.江山市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书;
2.江山市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建设区域内近三年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5.项目建设区域现状照片;
6.建设内容布置详图;
7.拟购置设备设施清单(包括型号、预估价);
8.工程设计及预算书;
9.用地证明;
10.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要求。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要切实可行,投资预算符合市场行情,用地等开工实施条件已具备。
2.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各申报主体需在江山市“农业项目投资一件事”系统(简称“江农投”)填写申报信息,然后将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简表导出后盖章,同其它资料一并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与市场信息科(农业农村局315室),联系人:金晓南,联系电话:4022657。“江农投”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科,联系人:祝欣豪,联系电话:4377312。
3.评审原则。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建设主体。
附件:1.2023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书
2.2023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